卢骏 - 卢骏版权代理网
推荐代理人

卢骏

7年从业经验
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
成功代理近千案例
商家泉律师- 卢骏版权代理网
推荐律师

商家泉

7年执业经验
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
代理过众多有影响案件
卢骏版权代理网-QQ在线客服
卢骏版权代理网-咨询电话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业务领域 > 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 > 正文

著作权质权合同为什么要进行登记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七十 九条规定,出质著作权财产权的,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,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依据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著作权 质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自记载于《著作权质权登记簿》时发生效力。因此,著作权质权只有登记后才得以设立,债权人才对折价、拍卖、变卖出质标的的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

 

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:

1、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;

2、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;

3、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;

4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;

5、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,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;

6、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,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;

7、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、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 的,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;

8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。(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;证明文件是外文的,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。)

 

办理步骤:

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→ 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→ 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→ 审查 → 领导审批 → 制作和发放《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》 → 公告

联系我们: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6号友诚大厦303室
邮编:100029 电话:010-52537667 传真:010-52322737